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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网络如今覆盖福建全省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1月04日04:46  海峡都市报

  记者了解到,1989年12月,全省县级以上包括县级市、区在内的90个单位建立了消委会,福建成为各县都成立消费者组织的全国7个省份之一。到2001年,全省成立了县级以上消委会96个,县以下消费者分会798个,投诉站3871个,联络站669个,消费者组织遍布全省,方便消费者维权投诉。

  我省一名法律专家表示,从上世纪90年代起,福建相继出台了《中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实施办法、《福建省保护农民购买使用农业生产资料权益的若干规定》、《福建省房屋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等一系列法规、政策,“涵盖了老百姓生活的方方面面,操作性强,为消费维权奠定了扎实的法律基础”。

  “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法律法规逐渐完善,一个覆盖全省、延伸各行业的消费者组织网络初步形成,有了法,有了组织,这就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提供了基本保障。”省消委会秘书长刘友榕说,现在全社会对消费维权都很重视,工商、质检、卫生等行政部门开通了投诉电话,企业、商家诚信经营的意识不断增强,“现在消费者遇到假冒、伪劣商品时,投诉有门,而且能迅速得到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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