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讯(记者 牟晓晖)2008年1月1日以后新征地的农转非人员参加养老保险,缴费后10天内即可领到参保证,所缴费用由征地补偿费代缴。
日前,市政府出台了针对今年新征地农转非参保的相关规定,这部分人员被分为三个缴费年龄段,其中,75岁以上人员只需一性次缴费1.5万元即可享受养老保险。
参保费在补偿费中扣除
“新规对在2008年1月1日以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转非人员实现基本养老保险全覆盖。”市劳动保障局农保处处长孙志坚说,2008年1月1日以后新征地农转非人员,年满16周岁以上的直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其一次性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土地行政管理部门从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偿费中统一代缴。
具体操作为,土地行政管理部门将被征土地的土地补偿费总额的50%代为划拨到劳动保障部门,专项统筹用于被征地农转非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若统筹的土地补偿费80%部分及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用之和仍不能满足被征地农转非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资金需要的,其差额部分将由征地单位予以全额补足。
缴费分三个年龄段进行
“新征地农转非人员的缴费方式,要根据其年龄划分不同年龄段,所以缴费标准也不一样。”孙处长称,以2007年12月31日划分为三个缴费年龄段,即:原征地农转非人员分为老龄人员、“4050”人员和中青年人员。
据介绍,完清缴费后,将按企业退休人员标准,按月发给最低450元的养老待遇。
新征地农转非人员缴费方式
■75岁以上:每人按1.5万元的标准一次性缴纳
■75岁以下:在1.5万元的基础上,按每相差1年增加1300元的标准缴纳
计算公式:1.5万+(75-实际年龄)×1300
缴费后10日内发放凭证
新政策规定,新征地农转非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费用完清后,参保地社会保险局在10个工作日内按规定为参保人员办理基本养老保险有关凭证,并建立参保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档案;同时将参保人员的有关凭证,会同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发放给参保人员本人。
另外,参加养老保险不会影响享受低保,因为符合条件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被征地农转非人员一次性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不纳入家庭收入项目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