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约见举报人前曾向上级请示

  本报渭南讯 (记者 石俊荣) 记者昨日从渭南市人民检察院了解到,反贪污贿赂局局长胡建勤10月30日曾向检察长请示过,得到批准后才前往韩城约见举报人。

  渭南市人民检察院纪检组组长石璋斌说,胡建勤在市检察院和反贪局的表现都非常好,工作勤奋,经常下基层督促办案。最近一段时间工作特别繁忙,事发当天他向检察长刘伟发当面请示说,韩城一举报人称有些重要情况要当面给他举报,详细情况等面见举报人后回来汇报,刘伟发同意胡建勤前往韩城。到了当晚胡建勤忙完工作,便驱车前往韩城。由于胡建勤家在韩城市,其妻子前几天来到渭南,因此顺便坐胡的车回家。不料,胡驾车行驶至西禹高速合阳县金水沟大桥处时,撞上前面的一辆大货车,妻子当场被甩出车外造成骨折,胡本人殉职。事发次日早晨,渭南市人民检察院召开领导会议,通报了情况,并向上级说明胡建勤因公殉职的过程。

  因为反贪局局长的特殊身份和车上乘坐着自己妻子,近日社会上有种种传言,纷纷猜测胡的死因和驾车去韩城的动机。渭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阎禹高交大队交警称,这是一起普通的追尾交通事故,没有发现其他异常。针对有人认为胡是专门送妻子回家的质疑,一位检察人员说,单位的司机很多,专门送人的话,胡完全可以让司机去。

Powered By Google ‘我的2008’,中国有我一份力!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08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