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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高园
这起案件被济南市中区法院评为“最佳办案效果奖”。之所以能获奖,我想与法官没有就案办案、一判了之,而是寻求最佳社会效果有关。
记者了解到,近年来大学生犯罪并非个例,这些学生被判刑后,不少被学校直接开除了。但很多学生犯罪只是一时冲动、一念之差,他们的前途可能就此暗淡了。犯罪学生容易对社会、学校、法院怀有敌视心理。如果我们能给其一个继续就读的机会,不将学生推开不管,他们的命运可能完全不同。
其实就法官而言,本可以按法律判案即可,不必费心地找双方谈话、找学校做工作。但从我国倡导的和谐司法的理念,从追求最佳社会效果的角度,法官多些付出是值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