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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 邱袆
本报11月3日讯 饭后顾客索要发票,店方却称“已经用完”,眼下,济南很多饭店普遍存在拖欠顾客发票的行为,有的甚至用一瓶可乐来交换。
济南辛先生11月1日晚和一帮朋友去泉城路附近的一家餐馆吃饭,饭后店方迟迟不给开票。服务员告诉他说,“发票用完了,实在需要要等到半个月以后来换发票。”最后只给开了一张收据。
2日晚,记者走访了多家餐馆,发现中小餐馆不给发票的现象较为普遍,借口和方式更是多种多样。有的直接就说没有发票,有的却称饭店现正调整发票定额,有的则更委婉,如果消费者不是报销,店方会劝说消费者可以拿发票换取其他优惠,如换一大瓶可乐或者享受部分折扣。
历山路上一家川菜馆的老板帮记者算了一笔账,他说:“饭店少开一张发票其实并不是为了逃税,只是在躲超额纳税。比如说一家饭店营业收入定额每月10万元的话,如果超支多用5万元发票,就得按15万元的营业额来缴纳税款。经营者不想超过发票定额,所以找各种理由拒开发票。”
济南税务咨询热线12366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拒开发票是一种偷逃税款的违法行为,遇到不给发票的餐馆消费者有权拒付餐费并向税务机关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