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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债不还房产赠友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1月04日07:29  大众网-齐鲁晚报

  □记者高园

  □通讯员王云华

  本报11月3日讯 刘某欠周某货款90余万元一直未还。刘某父亲去世后遗有一套价值百万元的房产,害怕被抵债给周某,刘某便将该房产赠予好友王某,并签订了赠予协议。周某得知后诉至法院,近日,天桥区法院判决撤销该赠予合同。

  2005年6月开始,刘某所售烟、酒、糖、茶均由周某供货,但他每次只付少许货款。2007年8月至2008年7月,刘某累计欠周某货款90余万元,一直未还。2008年7月,刘某父亲去世遗有价值百万元的住房一套,刘某为唯一继承人。周某得知后与刘某联系,希望以房抵债。刘某便对好友王某说,“反正房子我继承了也要拿去抵债,不如送给你算了。”二人遂签订了赠予协议。周某得知后诉至法院,请求撤销该赠予合同。法院支持了周某的请求。《合同法》第52条规定,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合同为无效合同。刘某与王某的赠予协议,属于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利益的协议,故为无效,应予撤销。


记者 高 园 通讯员 王云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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