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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赵珊本报讯 昨日,记者从郑州市地税局稽查局获悉,郑州市对全市地税系统管辖范围内从事教育培训的各类单位开展税收专项检查,检查所属期间自2006年1月1日起至2008年9月30日。如发现重大问题,要向前追溯。
稽查局相关负责人提醒,纳税人在规定期间如实申报的,税务机关不会作为偷税处理,否则,税务机关将会给予偷税数额0.5倍至5倍的罚款,涉嫌构成犯罪的,税务机关将移交给司法机关处理。线索提供任燕崔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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