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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充开发商诈骗获刑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1月04日07:49  大众网-齐鲁晚报

  □记者王海龙

  □见习记者陈宏儒

  □通讯员高保中张冬梅

  本报济宁11月3日讯一男子向别人谎称自己是房地产开发商,可以低价为别人购买住房,先后骗取他人购房款9万余元。此间,在骗取受害人信任的情况下,该男子又以可以帮助受害人亲戚调动工作为名,诈骗现金3.5万元。11月1日上午,记者了解到,该男子因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5万元。

  济宁市市中区人民检察院指控,2006年,被告人张某打牌时认识了赵某,并谎称自己是房地产开发商,能按成本价卖给赵某一套住房。在骗取赵某的信任后,张某骗取赵某现金9万余元。2007年,张某又以能调动工作为由,骗取赵某的亲戚现金3.5万元。所骗财物均被张某挥霍。

  庭审中,被告人张某对公诉机关指控其诈骗赵某亲戚的事实及罪名没有异议,但辩称他没有诈骗赵某的钱财,9万多元钱是赵某借给他的。

  法院审理后认为,张某在两次庭审中所说的向赵某借钱的理由及所借钱款的去向不一致,并且他所说的借钱的时间也与借记卡查询明细上显示的提取钱的时间相矛盾。

  法院认为,被告人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钱财,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遂依法判处张某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5万元。


记者 王海龙 记者 陈宏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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