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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景佳园”涉嫌违规售房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1月04日08:14  三秦都市报

  本报讯 (记者 蒋莹)日前,消费者李先生致电本报,称丽景佳园在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发放项目宣传品、公开售房。

  李先生告诉记者,他在街上收到了由陕西鑫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丽景佳园的宣传单页,起价1438元每平方米,一层还送花园的广告吸引了他,于是他就去了位于北梢门的咨询中心进行了解,结果发现该项目没有任何建筑和销售证件在公开卖房。10月31日记者以购房的名义给该咨询中心打电话,接电话的售楼人员告诉记者,他们的项目现在只有政府批文。记者问:“不是本村村民也可以购买吗?”“这个没有限制,首付60%,一年内交清房款即可”。销售人员很肯定的告诉记者。记者说“政策规定首付现在已经降到20%了,你们怎么还这么高?”他解释道:“我们的价格低所以首付高。”

  记者就此事采访了西安市房屋管理局产权市场处,有关负责人向记者表示。凡是发生了钱款收受行为,而且钱款收受行为所指向的对象是还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房屋,都属于违规销售。如丽景佳园对外销售的商品房未取得预售许可证,那就违反了商品房销售的有关规定。

  那么,丽景佳园何以如此大胆竟敢违规售房?西安市工商局双生分局建筑房地产市场管理所负责同志表示将对该楼盘进行查处,本报也将继续予以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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