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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制定有功 最高奖5万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1月04日08:29  台海网

  台海网11月4日讯 (海峡导报驻福州记者 林芹)来自省质监局的消息,福建省将从今年开始给予标准制定人(组织)以省级奖励,对创新性突出且有显著经济、社会效益的标准,其制定者可获得最高5万元的奖励。

  日前,省政府出台《福建省标准贡献奖管理办法》,旨在通过激励机制进一步提高福建省标准和标准化工作水平。福建省标准贡献奖的奖励范围主要包括国际标准项目、国家标准项目、行业标准项目、地方标准项目和企业标准项目。这些项目须是福建省主要制定,且已经实施一年以上。

  标准贡献奖分为一、二、三等奖,奖金数额分别为:一等奖5万元、二等奖3万元、三等奖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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