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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海网11月4日讯 (海峡导报记者 林芹)我省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总体良好,保持在国家二级空气质量标准水平。大气污染以尘类为主,酸雨污染普遍存在。昨日,省环保局对外通报了第三季度全省环境质量状况。
9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优
全省23个城市季平均空气污染指数 (API指数)评价结果:武夷山、福鼎、龙海、厦门、宁德、福清、长乐、福州和南安空气质量为优,其余城市均为良。与上年同期相比,空气质量为优的城市数量增加3个。影响我省大气环境质量的主要污染物为尘类,首要污染物为可吸入颗粒物(PM10)。
8城市酸雨频率大于50%
全省23个城市中,永安未出现酸雨,其余22个城市均出现酸雨,城市数与上年同期持平;酸雨频率大于50%的城市有8个,其中厦门、泉州的酸雨频率大于70%。季度pH均值低于5.6的城市有12个,城市数较上年同期减少1个,其中酸度最强的酸雨出现在莆田,其pH值为3.76。
主要河流水质达标
全省12条主要河流共设置134个省控常规水质监测断面。95.5%的监测断面达到和优于国家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三类标准的水质。其中,闽江、交溪、霍童溪、芦溪、晋江、汀江和东溪等7条河流达到和优于三类标准的水质比例均为100%,其余5条河流按水质达标比例由高至低的排序是:敖江、九龙江、木兰溪和漳江、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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