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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车没发票 可拒付车费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1月04日08:34  贵州都市报

  11月11日起——

  打车没发票 可拒付车费

  金黔在线讯 11月3日,记者从贵阳市城市公共客运交通管理局获悉,为确保全市出租汽车从11日起正式使用计价器机打发票,驾驶员应于11月1日至10日期间驾车到省计量测试院计价器检定站(茶店)对机打发票设备进行修理和调试。11月11日起,驾驶员不提供有效发票的,乘客可以拒绝支付车费。

  据了解,为规范贵阳市出租汽车计价器管理,贵阳市客管局与贵阳市地方税务局和省计量测试院计价器检定站、贵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等部门配合,并通过开展前期宣传、印制卷式发票、安装机打发票设备、印发使用说明等大量工作,截至目前,贵阳市出租汽车使用计价器机机打发票工作已基本准备就绪。

  从11月11日起,贵阳市3019辆在册出租汽车司机不能提供有效发票的,乘客可以拒绝支付车费。

  本篇新闻热门关键词:出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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