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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伙人争乘出租车 两男子被捅死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1月04日09:30  海南特区报

  两伙人争乘出租车两男子被捅死

  海口中院近日开庭审理该起故意伤害案

  □记者 王忠新 特约记者 黄叶华

  本报讯 两伙青年男子从酒吧出来后,为争乘同一辆出租车而大打出手,两名男子在斗殴中被捅死。近日,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这起故意伤害案,拟择日做出判决。

  据了解,今年1月14日凌晨2时许,海口某大酒店的行李员李南子与兄弟李南群、堂兄弟李南阳及另外一位叫李植文的广告公司员工,在华海路某酒吧喝过酒后,李南子拦了一辆出租车,而这时从旁边另一家酒吧喝酒出来的黄某、黄某某、陈某某等人也上前拦乘这辆出租车。互不相让的双方吵了起来,随即大打出手。在打斗过程中,李南子掏出一把随身携带的折叠刀朝黄某、黄某某和陈某某的身上一顿乱捅。捅伤对方后,李南子带着同伙分乘两辆摩托车逃离现场,黄某、黄某某及陈某某后被送往医院抢救,黄某、黄某某经抢救无效死亡。经法医鉴定,陈某某被他人用刀刺伤左下腹,导致乙状结肠破裂,所受损伤属重伤、9级伤残。

  公诉机关认为,李南子无视国法,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李南阳、李南群、李植文损害他人身体健康,致二人死亡、一人重伤,其行为已触犯《刑法》,应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陈某某要求4被告人共同赔偿其住院医疗费、误工费及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69604元,原告人黄某、黄某某的父母要求4被告人共同赔偿其儿子黄某丧葬费、死亡赔偿金、交通费、精神抚慰金等共12386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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