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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工商下月换发新执法证件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1月04日10:10  北京日报

  ` 本报讯(记者窦红梅)昨天记者获悉,国家工商总局近日决定,统一换发行政执法证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管理执法证》,作为工商执法人员履行行政执法职责的有效证件和身份证明。今后,工商人员履行行政执法职责时,应当随身携带并主动出示新《执法证》。

  据了解,工商人员原有的《执法证》为深红色,材质不利于长期使用,式样略显陈旧,无法醒目地体现出执法者身份。国家工商总局近日公布《工商行政管理执法证管理办法》,自今年12月1日起施行。根据这一办法,新式《执法证》由专用皮夹和内卡组成。专用皮夹为竖式黑色皮质,外部正面镂刻工商行政管理徽章图案等字样,内卡正面印制持证人照片、姓名、所在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名称和执法证号;背面印制持证人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有效期限等字样。《执法证》样式纳入工商系统标志统一规范方案,全国统一编号。

  《办法》规定,只有从事工商行政管理执法工作的国家公务员才能申领《执法证》,近两年年度考核结果有不称职等次,或者有违法违纪记录的人员将不予核发。此外,《执法证》不得超越法定职权使用,工商人员履行行政执法职责时,应当随身携带并主动出示证件。RJ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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