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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殡葬出蛀虫 处长受贿被判六年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1月04日11:05  中国广播网

  中广网南昌11月4日消息(记者蔡福津)南昌市原殡葬管理处处长胡某因利用职务之便,非法收受贿赂,近日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6年。

  经查,1997年12月5日至2004年12月10日,被告人胡某在担任南昌市殡葬管理处期间共收受南昌市新丽石雕厂厂长王某等人贿赂85800元,南昌中级法院作出终审判决:胡某犯受贿罪获刑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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