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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收购小户型存量房扩大廉租住房受益面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1月04日13:32  中国广播网

  中广网上海11月4日消息(记者杨静)记者今天(4日)从上海召开扩大廉租住房受益面推进大会上了解到,上海廉租申请家庭的收入和资产条件调整为:自申请之日的上月起连续6个月人均月收入低于800元,家庭不拥有机动车辆、出租房屋和9万元以上金融资产等价值较大的财产和临时的较大财产收入。 会议同时还指出,要进一步加大廉租房源筹措力度,通过收购、转化、配建、改建、代理经租等多种渠道筹措房源,近期主要以收购市场上小户型存量房为主,以满足廉租家庭的适用性需要。

  据了解,廉租申请家庭住房困难面积认定标准仍按原规定执行,要在现有工作基础上,结合城市社会经济发展情况,制定廉租住房家庭收入和金融资产准入标准的动态调整机制,住房困难面积的认定方法将从现行的按人均方式确定,逐步转向根据不同人员结构的家庭来确定。

  廉租住房是上海市实施住房保障的一项基本制度,主要解决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廉租住房的配租方式实行租金配租和实物配租相结合,以租金配租为主。租金配租是指政府发放租金补贴,由廉租家庭自行到市场上选择租赁住房;实物配租是指政府筹措和组织房源,供符合条件的廉租家庭租赁并同时发放租金补贴。享受实物配租的廉租家庭要符合规定的条件,并在提出专门申请后,经过进一步审核调查符合规定条件的,才能获得实物配租资格。会议确定,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实行新机制,由住房保障机构组织提供租赁房源并按照市场租金的一定比例收取租金,实物配租家庭按家庭人员月总收入的5%支付自负租金,大部分租金由政府补贴,并直接支付给住房出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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