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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3日,记者从法院证实,银川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原副主任李金星涉嫌挪用公款一案已开庭审理,而该管理中心原主任刘惠平也将于近期受审,这次源于国家审计署的审计风暴已使(宁夏)自治区和银川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多名官员落马。
国家审计署在对宁夏住房公积金进行审计后,将发现的问题移交给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将情况转给自治区检察院,自治区检察院则指定银川市兴庆区检察院立案侦查。随着检察机关调查的不断深入,自治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原主任李子超、银川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原正副主任、信贷管理处原处长等人相继落马。
检察机关在对李金星的指控书中称,2005年5月、2006年9月,李金星利用职务之便,在未提供必要购房协议的情况下,以自有住房作为抵押物,违反规定分别获得公积金贷款10万元、20万元,李金星将此款转入天和永泰典当行放贷牟利,获利7.2万元;2007年4月,李金星在未提供必要购房协议的情况下,以自有住房作为抵押物,违反规定获得公积金贷款30万元,转入佳朋拍卖行放贷牟利,获利7.2万元。案发后这些款项全部被追回。
纵观宁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生的系列案件,涉案人员均有挪用公款行为。办案人员表示,在涉案者自我控制力不强的背后,是有关制度对这些权力监管的不足。(铁志平) 来源:宁夏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