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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张强涉黑团伙案”开审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1月04日14:25  石家庄日报

  本报保定电(记者 汪洋 通讯员 张怡平)曾在保定定州市造成恶劣影响“张强涉黑团伙案”,近日由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定州市法院开庭审理。张强等29名被告人被公诉机关指控犯有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罪;赌博罪;非法买卖、私藏、储存枪支弹药罪;故意伤害罪;抢劫罪;非法拘禁罪等十一宗罪。法院将择日宣判。

  据介绍,2004年初至2007年4月,张强组织、纠集曹玉峰、化志强、刘红亮等人在自己家中开设赌局,收放高利贷,并以赌博、敲诈、给他人要账等非法手段获得的收入作为主要活动经费,组织了以张强为首,以曹玉峰、化志强、刘红亮等10人为主要成员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该组织制定了各项纪律,准备了枪支、砍刀、镐柄、弩、橡胶棍等凶器,购买了汽车、对讲机等作案工具,并利用定州市南关(村)成立巡逻队之际,安排该组织成员为巡逻队员,掩盖犯罪活动,形成了以定州市南关街为中心,辐射市区及周边村庄的较为稳定的犯罪组织。该组织以暴力威胁等手段,有组织地进行赌博、非法拘禁、敲诈勒索、寻衅滋事、非法买卖枪支、弹药等违法犯罪活动,疯狂敛财,获取非法利益,称霸一方。

  公诉机关指控,该团伙自2004年初至2007年4月犯故意伤害罪4起,致一人死亡、一人重伤、3人轻伤;该团伙非法买卖、私藏、储存双管猎枪一支、仿“六四”式手枪2支、钢珠气手枪2支、手枪子弹9发;该团伙成员以索取(赌)债务、购买物品质量有问题等为由,将债务人、当事人非法拘禁进行敲诈勒索,犯非法拘禁罪27起、犯敲诈勒索罪22起。公诉机关当庭还对该团伙所犯赌博罪,抢劫罪,寻衅滋事罪,故意毁坏财物罪,妨害公务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进行了指控、指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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