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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主权是市场经济的逻辑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1月04日17:21  新京报

  -新观察

  “3·15”,这一天,消费者可以扬眉吐气,受到商品以及商家伤害的,总算可以理直气壮地站出来,问题也可以 在最快时间内得到解决。这其中,消协扮演了不可或缺的角色。也正是因为有了自己的代言人,消费者才有了可以和强大商家 抗衡的力量。

  客观地讲,中消协在中国市场经济的建立过程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据统计,从成立至今,全国消协组织受理的投诉 超过1000万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80多亿元。市场经济远不是其字面涵义那样简单,不同于计划经济的政府全面安 排,市场经济是通过市场来调节资源的配置。因此就有了商家与消费者的概念。但是,说到底,需求决定供给,由此才有了“ 消费者主权”之说。但消费者主权只是市场这一事物的本质,实际情况则是,相比于商家,消费者永远是弱势群体。因此,消 费者权益保护组织就是市场经济不可缺少的配置。这一点,从中消协诞生于市场经济自发产生的需求就可看出。

  但是,如果我们承认市场经济的建立是一个不断完善的过程,并且也有好的市场经济与坏的市场经济之分的话,那就 必须承认,中国市场经济建立基本上是政府主导的过程。这对于一个从计划经济转型为市场经济的国家来说,是完全可以理解 的,但对于一个好的市场经济来说,又是不正常的。因为,市场经济与计划经济有着完全不同的运行逻辑。市场经济奉行的是 消费者主权。这一不同的运行逻辑最现实的表现就是中消协经常感觉到的尴尬:消费者有时并不感觉其是消费者的组织,因为 其有着政府的背景;商家有时质疑其权威,因为政府的权威本是可以质疑的。

  因此,政府虽然有权力,但它不可能赋予中消协以权威,消费者虽然没有权力,但它却可以赋予中消协以权威。这里 的关键在于运行逻辑的转换。在消费者主权的市场经济中,消协也许同样需要转换思路,不是如何从政府部门中寻求更多的权 力,而是如何从消费者那里获得更多的权威。这也可以理解为“中消协在改革中出现,在改革中成长”的另一层意蕴。

  我们都承认,中国的改革是要从“大政府,小社会”转变为“小政府,大社会”。政府如何“小”下来,社会如何“ 大”起来,这远不是减少几个政府管理部门,或者合并为几个“大部”所能解决的。关键是要寻找到一些替代机制。因此,社 会中介组织的培育就是中国改革所面临的真正问题。在商家与消费者之间的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就是不可或缺的中介组织。它 离不开政府的背景,但更多是要从消费者中获得权威。其实,中消协调解成功率在90%以上或许已能说明这一问题。没有消 费者的认同,这样的调解成功率是不可想像的。因此,如何淡化行政色彩,更多从消费者那里获得权威,这不仅是消协,而且 是所有类似组织均需考虑的问题,也是中国改革的进一步希望所在。

  □张树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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