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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否认发假币,劳动局介入调查
■新快报记者 叶毅贤
打工仔收工资疑收了假币,返乡愿望成空。11月3日,读者小余(化名)报料称,他于11月1日在没有验钞机的情况下接收了单位的工资,而两天后发现其中有两张100元是假币。对此,小余所在单位刘某记的店面主管不承认小余的假币出自他们。目前,东莞市劳动局已介入调查。
11月3日下午6时30分,记者接到报料后,陪同小余来到了他的工作单位,位于运河边的一家米粉店刘某记。据店内一位姓杨的主管称,该店负责人罗经理确实曾于11月1日中午要求小余离开店面,并随后来到小余的宿舍进行支薪。记者了解到,由于小余宿舍并无验钞器材,在不能对工资钞票的情况下,他接收了罗经理递来的薪水,当时室内只有罗经理和小余两人。
当记者要求罗经理出面回应相关情况时,杨主管则以“经理外出”为由拒绝。“我们的薪水已经支出,他(指小余)没有检验清楚就收了,还反过来说我们发假币,我完全可以反过来依法律途径告他。”杨主管说。
当小余对杨主管出示银行于11月3日开具的“假币收缴凭证”时,杨主管依旧表示,员工在没有检验清楚的情况下接收单位支出的薪水,责任在于员工自身。
截至记者发稿时,小余仍未与工作单位达成协商,小余向市劳动局反映了情况,目前有关部门已介入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