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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钱眼开 运送100公斤K粉去台湾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1月05日00:58  海峡都市报

  N本报记者 杨清竹 通讯员 郑欣 简三景 鲁漳

  本报讯 受托寻找船只运100公斤毒品,福建长乐人陈某捷、台湾人翁某钰、卓某敏等人多方联系,找到了一艘台轮,货还没运到船上,就被漳州边防查获。日前,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翁某钰、陈某捷判处死刑,卓某敏判处无期徒刑,罪名都是走私运输毒品罪。

  今年4月下旬,台湾籍的蔡某德(另案处理)找到卓某敏,要他帮忙找船运输毒品去台湾。卓某敏联系上翁某钰,翁则通过陈某捷找到一台轮船长“老陈”(另案处理)。在福州,蔡某德与卓某敏、翁某钰商定,总运费为450万台币。

  台轮航期确定后,按照陈某捷的要求,翁某钰到广东向蔡某德收取定金4万元人民币。此时,蔡某德提出总运费降为400万台币,翁某钰答应后并返回福州,与“老陈”商定事后支付运费200万台币,而另外200万台币则由翁某钰和陈某捷均摊。

  5月10日23时30分许,从广东蔡某德处取来了8箱氯胺酮(俗称“K粉”)后,翁某钰押车运往诏安准备交给“老陈”。第二天凌晨5时30分许,在沈海高速公路东山岛出口处林头村路段时,漳州边防支队拦截下这辆运毒车,查扣氯胺酮100.003千克。随后,漳州边防又在福州将卓某敏、陈某捷抓获。

  漳州市检察院起诉的罪名是走私毒品罪,法院审理认为,翁某钰、陈某捷、卓某敏走私、运输毒品“K粉”100.003千克,其行为已构成走私、运输毒品罪。对被告人“不知毒品”、“系从犯”等辩解,法院也给予了驳回,认定翁某钰、陈某捷是主犯,卓某敏是从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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