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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划地经营不畏价格战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1月05日01:01  信息时报
企业划地经营不畏价格战
广州市煤气公司瓶装气零售价保持在99元。 信息时报记者 郭柯堂 摄

  零售商凭什么享受暴利?

  划地经营企业不畏价格战

  “我想充振戎的气啊,但我家的瓶子是广州市煤气公司的,我打振戎电话,人家不给我充。”家住海珠区新港西路附近的张姨抱怨。张姨是广州市煤气公司的用户,前几天看到报纸上说瓶装气最低降到80多块钱一瓶,想赶紧趁便宜充一瓶,打电话叫人上门,没想到一瓶气居然要99块,还不加送气费。听邻居说充振戎的便宜,打振戎服务电话却被要求购买振戎专用瓶。

  于是张姨想到退户,但退户很麻烦,还要交10块钱手续费。自己不送上门退瓶就要给3~6块钱的路程费叫送气工。退户要多交十几块钱,又不想找不正规的黑气站充气,张姨最终还是买了广煤的气。

  据了解,目前广州的燃气公司基本上是采取划地经营的方式,每个公司有每个公司的专用瓶,各家公司之间不向使用其他公司气瓶的用户出售瓶装气,因此即便广煤比振戎九丰等公司高出16元,大多用户还是只能买开户公司的气。

  物价部门只盯升不管降

  今年1月24日,广州市物价局公布第一批列入广州市调价备案的商品和企业名单,正式实施对这些商品和企业实施临时价格干预,按照调价备案的要求,一次调高价格4%(含4%)以上、10日内连续调高价格累计6%(含6%)以上或30日内连续调高价格累计10%(含10%)以上,应当在调价实施后24小时内向物价部门提交调价备案书面报告。振戎燃气公司14.5公斤瓶装气被列入干预范围。但价格干预只针对价格上涨,价格下降则不在备案范围之内。

  “价格干预只管升不管降也太落后了。”不少市民认为现在物价在逐渐回落,物价部门实施的临时价格干预也应该监督价格下降时期企业的牟取暴利行为。

  “天然气试行价3.45元/立方米,我们每月燃气费就差不多90元,比用管道气时增加一倍多,如果再涨,还不如买瓶装气算了!

  ——东湖路冯阿姨

  听证方案是以既定涨价为前提的,听证会的目的是提价吗?市民没有反对提价的权利,只有通过这个听证会讨论怎么涨,涨多少。

  ——市民

  天然气涨价?是要逼我们上山砍柴吗?

  ——中海明都戴先生”

  市民炮轰

  天然气“逆市”提价

  信息时报讯 (记者 赵安然) 天然气价格明年上调的消息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在国际油价下调、金融海啸袭击的今天,居民基础能源品涨价难免让市民大感不快。

  对于广州上调天然气价格,市民质疑:时机不对,涨价不得人心。

  “而且听证方案是以既定涨价为前提的,我们没有反对提价的权利,听证会只是讨论怎么涨,涨多少。”市民梁先生提出,说涨就涨让正在使用天然气的市民很无奈。

  广州市社科院科研处处长彭澎指出,按照听证的规定,涨价要通过听证会讨论,“但现在反过来了,一开听证会就是涨价!”他指出,燃气费用是市民的基础消费项目,如果价格上调必定会影响居民支出和物价走势。

  市民反应

  天然气费超过管道煤气费一倍

  “烧了天然气一年多了,我家的气费翻倍涨。”家住东湖路的冯阿姨告诉记者,原来使用管道燃气,每立方米2.5元,每月煤气费最多40元,置换管道天然气之后,按照新的价格标准每立方米3.45元,每月燃气费起码80~90元,比之前增加一倍多。

  据煤气公司介绍,居民天然气3.45元/立方米比现行油制管道气价格低0.24元/立方米,降幅6.5%,比同等热量折算后瓶装气6.42元/立方米低了约一倍,即市民用同等气量可以产生更多热量。

  但在实际使用中,市民发现这样折算不太合理。“热值归热值,但我们不会因为热值高了,煲汤炒菜时间缩短了吧。”冯阿姨说,做了几十年饭,习惯都定下来了,煮一煲汤起码两三个小时,而火头强弱不会因用气而改变,实际气费只能有增无减。

  煤气公司说法

  确定正式价格不一定就是提价

  广州市的天然气是由深圳市大鹏供应的澳大利亚气源。广州市煤气公司政工部部长曲文歌表示,按照广东省物价局公布的大鹏门站和用户销售价格,进口液化天然气供给广州市煤气公司的“批发价”约折算为1.64元/立方米,加上一系列的成本后,制订出销售价格。

  曲文歌说,现在提出确定正式价格,一来是因为试行价格到期,按照规定要听证来确定正式价格;二来希望以此理顺价格。当记者问到为什么正式价格不沿用试行价而要涨价时,她表示:“不是不可以,确定正式价格不一定就是提价,还要看物价部门修改后的方案。”

  新增费用将被计入正式价格

  “试行价格只是一个初步估算,很多实际费用没有打进去,现在调整价格也是为了理顺成本与价格的关系。”曲文歌谈到,在试行这一年内管道、管理等投入都有增加,通过运行企业才能核算出一个实际成本。而在申请确定天然气正式价格的方案中,市煤气公司提出了把新增成本计入销售价格。

  按规定,管道燃气的成本核算内容包括购气成本、输配成本、期间费用、管理费用、经营费用、财务费用和人员工资等。

  据了解,市煤气公司的方案中还提到了亏损情况,但市物价局价格处处长张奇德表示 :“但听证会前不便向社会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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