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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城电动车禁限区划定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1月05日01:47  南方日报

  12月1日起实行

  本报讯(记者/海鹏飞)记者近日获悉,桂城电动车的禁限区域已正式划定。其中11月为教育纠正期,对违反禁令的电动车驾驶人员不作处罚;而从12月1日起将对违禁者将受到警告或者5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

  据了解,南海区政府已出台了相关方案,桂城电动车的禁限区域为:东至佛山一环(海八路至平胜桥段),北至桂丹路、海八路(谢叠桥至佛山一环段),西、南至南海与禅城交界处。在上述区域内所有路段禁止电动自行车和其他安装有动力装置的非机动车上路行驶。

  据统计,今年在南海区域内涉助力车、电动自行车的交通事故30宗,共死亡5人,受伤30人。由于电动自行车没有牌照,这类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多数肇事者弃车逃离现场以逃避责任;而且电动自行车不用购买保险,理赔也很困难。

  另据了解,电动自行车、助力车(汽油机助力自行车)都属于这次禁限之列,但在非禁限区域内仍可以行驶的。从目前市面售卖的电动自行车、助力车来看,符合国家技术要求的电动自行车、助力车较少,因为它们均已是轻摩化,甚至完全摩托化,其实就是摩托车,在非禁限区域同样不能无证驾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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