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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废物仍难日产日清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1月05日01:47  南方日报

  本报讯(记者/欧雅琴)医院的医疗垃圾是如何处理的?转运时手续是否健全?记者昨日了解到,东莞市环保局于近日开展了医疗废物环境管理专项检查,发现部分医疗机构的管理制度还不够健全,产生的医疗废物也没有做到日产日清,给环境安全带来一定隐患。

  部分医疗废物未无害化处理

  据环保部门统计,目前东莞现有医疗机构超过2000家,日产生医疗废物近20吨。在这些医疗废物中,有八成是一次性塑料、橡胶用品废物、一次性检查器、一次性纸用品、过期废药品、玻璃器皿、敷料和食品残物。此类垃圾具有极强的传染性、生物病毒性和腐蚀性,一旦排放管理不严或处理不当,会对水体、大气、土壤及人体产生直接危害。

  记者从有关部门了解到,到今年年初,东莞市已建焚烧炉自行处理医疗废物的医院只有少数,如市人民医院、东华医院、石龙人民医院等,多数医疗机构对医疗废物未进行无害化处理,直接与生活垃圾混合在一起,由环卫部门处理。

  为了搞清楚医疗卫生机构及处置机构是否执行了医疗废物转移联单制度,是否建立执行了医疗废物登记管理制度,是否执行了医疗废物与生活垃圾分类制度,环保部门从上月开始,对全市的医疗废物环境管理进行专项检查。该专项检查的对象包括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卫生院、门诊部(诊所、医务室、村卫生室)、急救中心(站)、妇幼保健院(所、站)和专科疾病防治院(所、站)在内的七类医疗卫生机构。检查采取重点抽查方式,每类的抽查比例不少于辖区内该类医疗卫生机构总数的30%。

  多数医疗机构未设运送专道

  市各环保分局在此次检查中发现,大多数医疗卫生机构都建立了医疗废物登记管理制度、医疗废物与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医疗废物收集、贮存、转运都做到了有效处置;在机构内部管理上,大多数医疗单位执行了专人(或专部门)管理制度以及培训制度。

  不过,参加检查行动的长安环保分局表示,在检查中发现部分个体医疗卫生机构因条件有限,虽然制订了各项制度,但还不规范,个别医疗机构登记管理制度还不健全;还有小部分医疗机构将医疗废物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另外,绝大多数医疗机构还未设立医疗废物的运送专道,每天清运2次到贮存点,2至3天再清运一次至处置单位,不能做到日产日清,且全镇多数的医疗机构运输均没有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给环境安全带来一定隐患,也难以监管医疗废物流向。

  对于此次调查中所发现的问题,环保部门有关负责人表示,将进一步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环境监管,通过对医疗机构的环境管理培训,以提高专业人员的管理水平和环保专业知识;并计划与市卫生部门进行协调,把医疗废物相关管理制度纳入小型卫生机构的常态管理。此外,还将加快推进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建设,建立小型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全面收集的有效机制,以实现全市医疗废物得到集中统一处理。根据现在的建设进度看,处理中心有望于明年三、四月份建成并投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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