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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谭志红)记者昨日获悉,从2007年9月起,东莞先后为近20万本市户籍在校一、二年级中职学校(含技工学校)学生发放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市财政负担2740.09万元,今年9月起,又有将近9000名外市城市户籍家庭经济困难和农村户籍的学生纳入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发放范围,市财政负担816.26万元。两项相加,市财政共为中职学校国家助学金负担3556万元。
从2007年9月起,东莞对本市户籍在校一、二年级中职学校(含技工学校)学生发放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发放标准为每人每年1500元,分10个月发放。全市近20万名户籍学生因此受益,每年增加的财政支出2990.7万元由中央、省及市共同分担,其中:中央、省负担250.61万元,市财政负担2740.09万元。
2008年9月起,东莞又将外市城市户籍家庭经济困难和农村户籍的学生纳入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发放范围,全市近9000名外市城市户籍家庭经济困难和农村户籍的学生因此受益。每年增加的财政支出1278.6万元由中央、省及市共同分担,其中:中央、省负担462.34万元,市财政负担816.2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