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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拟出台措施防小区车位抬价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1月05日01:52  南方日报

  本报讯(记者/闫业伟通讯员/穗协宣叶伟平)广州市政府正在研究制定相关的价格管制措施,以限制开发商抬高小区车位售价行为,这是记者昨日从有关部门对政协委员苏忠阳《小区停车位的权属问题》提案中获悉的。

  苏忠阳委员在提案中指出,由于开发商在买卖过程中的强势地位,当小区法定规划的停车位,特别是地下停车位被约定为房地产开发商或建设单位所有时,房地产开发商将可能垄断这部分稀缺物业,以高租金或高价格,从业主那合法地获取高额的经济利益。

  广州市国土房管局在答复中说,随着私人购买汽车数量的增加,大部分住宅小区规划的停车位已远远不能满足业主、住户的需要,造成小区停车位供求关系紧张,小业主与开发商之间因车位的处分、产权归属等问题纠纷不断。市国土房管局与市交通委员会制定的《广州市房地产开发项目车位和车库租售管理规定》已于今年上半年施行。该文件规定,小区车位必须先满足业主需要,不能以“只售不租”为由拒绝业主租赁车位需要,小区公共道路和场地的停车位属于业主所有等。但对2008年3月20日之前,开发商出售车位不符合195号文规定的,因不违反当时的政策法规,属合法交易。

  答复中说,根据《物权法》第三十九条“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的规定,政府不能强制要求开发商保留一部分车位供出租。对开发商抬高车位售价的问题,市政府正在研究制定相关的价格管制措施,以限制开发商的不规范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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