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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争孩子抚养权称妻是小姐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1月05日02:20  京华时报

  本报讯(记者王丽娜 通讯员母冰)结婚六年后妻子提议离婚,丈夫刘某同意,但以妻子是按摩小姐为由,提出要孩子的抚养权。记者昨天获悉,门头沟法院未支持刘某的请求。

  刘某与妻子李某2002年结婚,2003年7月生下一个儿子。因家庭生活琐事双方经常争吵。今年4月,李某以夫妻感情破裂为由诉至法院,要求离婚,并要求儿子由其抚养。在庭审中,丈夫刘某表示同意离婚,但不同意孩子跟母亲,他说:“李某是按摩小姐、从事色情服务,不适合抚养孩子,而自己无论是在精神上还是物质上,都能给孩子一个稳定的家。”因此他要求自行抚养孩子。

  法院审理认为,李某与刘某夫妻感情已经破裂,准予双方离婚。刘某辩称李某是按摩小姐、从事色情服务,未提供相关证据,法院不予采信。鉴于孩子年龄较小,由母亲照顾较为方便周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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