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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廉美因背景音乐费被诉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1月05日02:27  新京报

  本报讯 继百家KTV被诉拖欠版权费后,昨日,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下文简称音著协)起诉美廉美超市案在海淀法院开庭,音著协要求被告为使用《烛光里的妈妈》赔偿经济损失1万元,并支付合理费用6500元。美廉美成北京第一家因使用背景音乐被起诉的超市。

  今年初,音著协接到协会副主席谷建芬的投诉,谷建芬称美廉美超市播放了其音乐《烛光里的妈妈》。今年4月,音著协与公证人员一起,到美廉美金顶街店录了13首该店播放的背景音乐,其中包括《烛光里的妈妈》,公证人员对这一过程做了公证。

  美廉美超市代理人林沣称,美廉美支持音著协的维权行动,但背景音乐的收费标准应该根据实际情况来定。音著协将商场与超市使用音乐的标价一样,但超市与商场对音乐的依赖程度不同。虽然音著协已将价格降至8成,但美廉美还是不能接受。

  音著协代理人、法律部主任刘平称,希望这次诉讼能促使广大超市自觉维护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美廉美代理人林沣同意这一看法,认为这场官司也是美廉美与音著协谈判的机会。双方均同意协调。

  此案未当庭宣判。

  ■ 说法

  音著协 拟诉更多不交费超市

  音著协法律部主任刘平表示,如果这次诉讼不能使广大超市自觉交费,音著协将起诉更多的超市。

  他介绍,目前市场上的绝大多数曲子,都是音著协管理的。音著协可根据超市要求,提供多个音乐,每平米每年只有2元多钱,一个超市一年支付数千元即可,完全可以承受。目前,全国只有8000家单位交了背景音乐使用费。音著协还在深圳和南京分别找了一家超市取证,协商不成,也将进入诉讼程序。

  音著协法律部项目主管田宏透露,音著协与前段时间起诉百家KTV的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都是国家版权局批准的音乐著作权管理组织,音著协维护词曲作者的权益,音集协维护表演者的权益。起诉KTV后,音集协会将词曲作者应得的费用拨给音著协。

  超市 背景音乐由合作商提供

  昨日,记者在物美方庄店、家乐福方庄店和美廉美宋横一条店体验,三家超市均不停播放音乐。工作人员称从开店到闭店,除播放产品和顾客信息外,都会播放音乐。三家店的音乐多为流行音乐,有时换成歌曲。

  美廉美店一顾客表示,到超市的主要目的是购物,目前已经习惯背景音乐,否则人声嘈杂,或者完全安静,会感觉不自在。但他同时表示,如果没有音乐,不会影响购物,“只是会感觉不太舒服”。

  物美超市总店负责人富先生称,物美店的音乐是合作商提供的,合作时已要求合作商保证不违法,如果合作商没有得到授权,会重罚合作商。超市从合作商那里整体获取音乐,不可能每一个音乐都和音著协协商。对此,音著协法律部项目主管田宏称,音著协并没有将使用权授权其他组织,使用背景音乐,必须得到音著协同意。

  ■ 焦点

  该案争议的焦点是,背景音乐对消费者购物起到多大作用。对此,超市方认为作用并不明显,只是能让消费者舒服地购物;而音著协认为背景音乐对超市经营影响很大。

  超市 对音乐依赖不大

  美廉美代理人林沣称,超市不像KTV、酒吧,对音乐的依赖程度并不大,消费者到超市是购物,并不是听音乐。物美超市负责人称,音乐对购物的影响并不大,如果把卖场音乐关了,也不会影响销售,播放音乐是让消费者感觉更舒服。

  音著协 超市无乐难经营

  音著协法律部项目主管田宏表示,死气沉沉或人声鼎沸,超市会很难经营,背景音乐对超市的经营影响很大。并称,2002年,北京一家大型超市因音著协要求付费而停掉背景音乐,但3个月后,该超市主动找音著协,要求付费播放。

  专家 具体影响尚待研究

  昨日,中国科学院心理研究所副研究员张雨青称,背景音乐可以调整消费者的购物心情。而购物本身是一种心理释放,配上背景音乐,确实能起到比较好的衬托作用。但背景音乐对购物的具体影响,需要做专门的研究。

  本组稿件/本报记者 王殿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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