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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为鼓励组织和个人在标准制定上更好地发挥积极性和创造性,省政府日前出台《福建省标准贡献奖管理办法》,从今年起,将给予标准制定人(组织)以省级奖励,对创新性突出且有显著经济、社会效益的标准,制定者可获得最高5万元的奖励。 (姚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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