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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电厂或参与处理问题奶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1月05日04:07  信息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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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时报讯(记者 孙婷婷 通讯员 穗环宣) 昨日,市环保局表示,将根据“市乳及乳制品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要求,加紧论证增加水泥窑和发电厂参与“问题奶”处置工作,并经批准后向社会公布。

  广州市环保局强调,承担销毁“问题奶”单位,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的技术规范进行销毁处置,严禁不符合要求的单位和个人违规销毁,防止产生二次污染。市环保局将继续加强执法监督,依法严肃处理环境违法行为;同时,呼吁广大市民举报违规销毁“问题奶”引起污染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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