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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告房管局的可贵“副产品”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1月05日04:55  新晚报

  马龙生

  据报道,成都兴西华建设有限公司看到自己开发的经济适用房被不符合购买条件者所骗购,遂向成都市房管局投诉,要求查处骗购业主。投诉后,因不满房管局对其投诉的态度,又一纸诉状将房管局告上法庭,请求法院判令房管局撤销骗购者的购买资格。

  经济适用房问题上,各地政府都不同程度有“重建设、轻分配”倾向,致使“蛋糕”虽然做大了,但占据“蛋糕”的能力有所不同,政府花了补贴建起的经济适用房,很多不仅没达到“雪中送炭”的目的,还因为利益失衡而引发新社会矛盾。许多人利用虚假信息骗购经适房,而政府又往往没有更多的办法来堵漏。

  这次“开发商起诉房管局”事件,尚属绝无仅有的案例。开发商为什么要这么做?从“部分经适房业主按商品房价,向兴西华公司补足了差价,公司与房管局协商后撤诉”可看出,业主的骗购行为,直接损害了开发商的利益,这才是开发商对骗购格外在意,并决意追究房管局审查不严责任的根本原因。

  那么,围绕经济适用房,政府、开发商、业主之间,到底应该以一种什么样的权利、义务纽带,才能有效的在利益导向之下形成相互制约呢?这正是成都这起诉讼带给我们的反思之处。

  政府把开发商的利益提前固定,所以开发商不关心房子卖给谁。但由政府包揽的经适房分配问题,又常常因为力所不及而被业主欺骗。因此,一味地指望政府单方面把关,不仅很不现实,而且也是一种观念上的落伍。

  开发商状告房管局,指斥骗购,虽旨在维护自身利益,但其“副产品”却是维护公共利益———帮助公众揭露了骗购行为。在政府对经济适用房“分蛋糕”没有更多作为的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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