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临沂11月4日讯今年6月1日起实施的新《律师法》规定,符合条件的律师可以设立个人律师事务所,这引起了临沂不少律师的兴趣。但记者今天从临沂市司法局律师管理科了解到,目前尚未出台具体的操作规程。
不少律师打来电话咨询成立个人律师事务所的有关事宜。今天下午,记者就此事咨询了临沂市司法局律师管理科贺科长。贺科长表示,新《律师法》只是规定了符合条件的律师可以成立个人律师事务所,但是对于成立需要的资金、成立的程序都没有相应的规定。相关部门正在制定出台相关的规定。个人律师事务所在临沂成立,指日可待。
记者 胡志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