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溜门贼“ 巧 ”遇失主回家咬伤人小偷“升级”劫匪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1月05日06:54  大众网-齐鲁晚报

  本报济宁11月4日热线消息 仇某曾先后两次因犯盗窃罪被法院判刑,刑满释放后,仇某再次入室盗窃,被失主发现后竟然对失主暴力威胁并咬伤失主耳朵。本来是一起简单的盗窃案,却变成了一起抢劫案。11月4日,仇某犯抢劫罪依法从重判处有期徒刑四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

  据了解,仇某曾经因为盗窃被两次判刑,释放后的仇某仍然不思悔改。今年5月31日晚,仇某来到市中区某小区一公司的宿舍楼下,在楼北侧攀沿下水管道爬楼到四层,通过厨房窗进入一家户内实施盗窃,窃取数码相机、金银首饰等物品一宗(价值四千余元)。在盗窃过程中,仇某发觉失主回来,慌忙携带赃物从四层跳下,在二楼雨搭拦挡一下后滚落到楼下欲逃匿,却被赶到现场的失主何某发现并拦住其去路。仇某先是以暴力威胁不让报警,后又同何某厮打起来。因见不能及时摆脱失主的纠缠,仇某张嘴将何某的耳朵咬伤后逃匿,但被随后赶到的公安民警抓获归案。

  仇某入室盗窃后逃跑过程中被发现转而使用暴力,依据法律规定其盗窃行为转化抢劫犯罪,构成抢劫罪。近日,经济宁市市中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仇某犯抢劫罪依法作出以上判决。


记者 王海龙 通讯员 林红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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