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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金乡11月4日热线消息 刘某在经过张某门前时,因张某家的一条黑狗狂吠不止,造成附近的几只公鸡四处乱飞,有只公鸡慌不择路竟将刘某的面部抓出一道血痕。事后,刘某在向狗的主人张某和鸡的主人李某索赔无果之后,一纸诉状将二人告上法庭,要求赔偿各项损失共计5000元。近日,金乡县人民法院经调解,张某、李某分别自愿承担各自责任。
今年9月25日傍晚,家住金乡县金乡镇的刘某步行路经邻村张某门前时,张某家的一条黑狗见有陌生人到来,便狂吠不止。此刻,刘某附近有几只公鸡也被突如其来的狗叫声吓得四处乱飞,有只公鸡慌不择路竟向刘某身上飞来,将刘某的面部抓出一道血痕。事后,刘某到医院进行面部整容,花去医疗费用1600余元。在向狗的主人张某和鸡的主人李某索赔无果之后,刘某便将张某和李某二人告上法庭,要求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精神损害赔偿金共计5000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家畜所有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刘某作为成年人在避险时采取措施不当,对损害结果的发生也有一定的责任。最终经法庭调解,张某赔偿刘某500元、李某赔偿8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