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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11月4日讯 记者4日从济南市建委获悉,为了拓宽道路,经十一路西段(建设路—阳光新路)划定了拆迁范围。
经审查,济南市市政公用事业局在市中区经十一路西段(西起阳光新路,东至建设路)实施的经十一路西段道路改造工程符合拆迁冻结条件,该道路的冻结范围为:小梁庄街114号、116号、118号、120号。本冻结范围只包括城市居民用房。
冻结期限截止到2009年4月30日。在冻结期限内取得拆迁许可证的,冻结期限自动延长至拆迁期限届满之日;未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拆迁冻结自行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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