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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餐店失窃解聘四员工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1月05日07:24  大众网-齐鲁晚报

  快餐店失窃解聘四员工

  2008年5月3日,位于潍坊市潍城区胜利西街一家洋快餐店内的保险柜神秘被盗,14万元营业款和价值7千多元的餐券丢失。案发后,潍坊警方迅速介入调查,然而在警方未查明事实真相之前,该快餐店却贸然将事发时在场的四名员工全部解聘。11月4日,潍坊市劳动仲裁委员会对该店员工诉快餐店非法解聘员工一案进行了仲裁。

  快餐店保险柜神秘被盗

  2008年5月3日凌晨,张威疲惫地回到经理室准备简单收拾收拾下班回家,此时已经接近凌晨3点,由于“五一”黄金周顾客比较多,本来排班到零点30分下班的他又加班到凌晨3点左右,从5月2日下午3点30分开始他已经工作了11个多小时。

  收拾东西的时候,张威发现桌子上扔着一把钥匙,他把钥匙拾起后立刻交给了当时的值班经理陈立,他知道,这把钥匙可不能随便乱扔,这是保险柜钥匙,只有当时值班的AA经理(负责资金等职能的经理)才有权掌管,而钥匙也只在AA经理们换班时才交接。据张威回忆,5月3日那天,保险柜的钥匙是由王燕经理交给陈立的,可不知什么原因,钥匙落在了桌子上。

  作为负责营运的张威经理并没有发觉事情有何异常,保险柜不是他负责的范围,收拾好东西后他离开快餐店,然而早上8点多的时候,他突然接到一个让他十分震惊的消息:保险柜被盗了!

  5月3日早上7点30分左右,接替陈立的经理黄明打开保险柜发现,柜内的14万余元营业款和价值7千多元的餐券不翼而飞。“营业款每天都要存入银行,因为遇上黄金周,银行暂停对公业务,这几天的营业款只好暂时放在快餐店保险柜内”,该快餐店一位员工说。

  真相未查明,四员工被解聘

  确定保险柜被盗后,该快餐店立刻报警,潍城分局城关派出所的民警接警后对现场做了仔细勘查,并带走部分员工做了笔录。“做完笔录回来,我又接着上了一晚上的班。”张威说,“从5月5日开始,该快餐店的所有经理都暂停了工作,要求我们配合警方调查,工作由新派来的人接替。”回来后张威听员工们说,快餐店本来希望通过录像了解当晚的情况,奇怪的是,安装在值班室的摄像头也不知什么时候出了故障,5月2日晚到3日凌晨这段时间发生的一切没有留下任何影像。

  随后一个多月过去了,事情没有任何进展。6月11日,张威、王燕、陈立和另一名经理突然接到快餐店的解聘通知,“我们被单独叫去谈话,并要求在一份解聘决定书上签字,我没签,” 张威说,“但其他三个经理都签了”。

  张威等四人被解聘的原因是,他们几个人“违反了快餐店的现金制度”,此外,“事发当晚只有我们几个在场”,被解聘的王燕说。

  6月25日,张威又收到一份解聘通知,这一次他签了字,不过他表示,这次签字只代表他收到了解聘通知书,但他并不接受被解聘的原因。然而,张威被快餐店解聘已成事实。此后,张威多次与快餐店协商赔偿要求,均未果。

  快餐店默认解聘理由不当

  11月4日,潍坊市劳动仲裁委员会对张威诉快餐店非法解聘员工一案进行了仲裁。申诉人张威的委托代理律师认为,张威只是负责营运的经理,现金管理根本不是他的职责,事发当晚他只是偶然发现了钥匙并出于责任心将钥匙及时交给了值班经理,况且到目前为止保险柜失窃一案还没有任何结果,该快餐店将相关人员统统解聘实在不妥。

  该快餐店的委托代理人肖律师认为,张威等人的行为已经违反了“现金政策”并给快餐店造成严重损失,但肖律师无法从该快餐店的规章制度或员工手册中找出相关规定。

  由于截至目前该快餐店被盗一案尚未侦破,仲裁庭认为张威的行为与保险柜被盗这一事实并没有因果关系,对此,该快餐店的委托代理人肖律师表示,“能不能证明张威的行为与快餐店被盗的后果形成因果关系,不能说清楚,很难说清楚”。

  张威的委托代理律师提出,该快餐店非法解聘员工,因此必须赔付双倍的经济补偿金,以及补交保险金。最后双方同意调解,当庭未宣布仲裁结果。张威表示,如果快餐店最后的结果不能令他满意,他将起诉。

  (文中张威、王燕、陈立为化名)


记者 蔚晓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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