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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委员会垫钱聘“管家”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1月05日07:53  武汉晚报

  本报讯(记者 王兵 通讯员 舒笃初)昨日,桥口古田云彩小区业主委员会帮开发商缴纳了临街门面房的物业费后,终于引进一家物业公司。

  古田云彩小区是一幢18层楼高的商住楼,落成2年来,已入住近百户居民。今年8月,原物业公司因为入不敷出而悄然撤离,造成管理空白。

  “居民怨声载道,而新‘管家’却不肯进来。”小区业主委员会主任张铭久走访得知,开发商所属的1800平方米临街门面房迄今未缴物业费,引起部分业主效仿,造成了物业公司“谁来谁亏本”的尴尬处境。

  通过多轮协商,业主委员会决定每月帮助开发商垫交物业费,这才有物业公司肯进来。记者昨日从双方签订的合同及承诺书上看到:门面房物业费为每平方米0.80元,业主委员会每月垫资1440元,帮开发商缴纳临街门面房的物业费,

  “业主委员会交的是冤枉钱,与开发商无关。”开发商代表谌经理认为,该门面房的所有进出通道全都朝着大马路,跟云彩小区是两码事,根本不存在任何的物业费。

  房地产维权专家、湖北安格律师事务所肖小勇昨日指出,不管门朝哪边开,既然同属一幢楼房,肯定属于同一个小区管理,开发商应该带头交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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