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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繁昌矿难相关责任人被判刑7年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1月05日12:48  新安晚报

  本报讯  两名被告在利益驱使下,组织村民进行非法开采活动,结果酿成坍塌事故,致使12名挖掘矿石的村民被埋死亡。近日,繁昌县人民法院以重大责任事故罪一审判处责任人余学坤有期徒刑7年、金钱龙有期徒刑6年零6个月。

  法院审理查明,自今年3月份以来,金钱龙、余学坤为非法获取暴利,多次组织当地村民,前往繁昌境内。

  的马钢集团所属桃冲矿业公司塌陷禁采区挖掘开采矿石。6月25日,桃冲矿业公司塌陷禁采区发生坍塌,12名村民被埋(本报曾连续报道)。

  6月27日下午,余学坤在南陵县落网;7月12日,金钱龙逃窜至江苏南通一居民小区时被警方抓获。

  法院认为,金钱龙、余学坤为获取非法利益,明知马钢所属的桃冲矿业一塌陷处是禁采区,仍组织村民来到禁采区挖掘开采矿石,导致12位村民被埋。两被告行为已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遂作出以上一审判决。  (本报记者 老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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