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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认定官员林嘉祥涉嫌猥亵罪立案理由不成立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1月05日16:49  新民网

  【新民网•独家报道】新民网记者11月5日第一时间从深圳市公安局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备受关注的深圳海事局原党组书记林嘉祥涉嫌猥亵11岁女童的案件经深圳市公安局调查,认定以涉嫌猥亵罪立案理由不成立,应为酒后行为不当,按治安案件处理。

  10月29日晚,深圳1名中年男子欲将1名11岁女童拖进洗手间内猥亵。当女孩父母回头找该男子讲理时,男子竟叫嚣“我是交通部派来的,级别和你们市长一样高!”。经网友人肉搜索证实,这名男子是深圳海事局党组书记、副局长林嘉祥。

  10月31日下午,深圳海事局就此事召开新闻发布会。国家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副局长瞿久刚宣布对林嘉祥进行停职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将进行严肃处理。(新民网 张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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