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渔民喜领柴油补贴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1月06日01:47  南方日报

  截至目前,5813万元补贴已全部发放完毕

  本报讯(记者/段思午)记者昨日从东莞市海洋与渔业局获悉,今年东莞渔民柴油补贴5813万元已发放完毕,同时东莞还减免涉渔收费,实现渔民出海“零负担”。

  根据国家、省石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政策的精神,省财政核定下拨东莞渔业2008年石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资金5813万元。其中第一期补贴资金4070万元已于今年7月份下发完毕,第二期补贴资金1743万元于10月底前下发到各镇(街)财政分局,由各分局及时将资金发放到渔民手中。

  受国际市场油价波动影响,今年渔业柴油补贴标准有所调整。其中5月以前补贴标准为571.46元/千瓦,6月20日标准提高238.10元/千瓦,全年渔业柴油补贴标准为809.56元/千瓦。据统计,东莞符合条件的渔船共552艘,渔船总功率71804.10千瓦。为确保渔业用油补贴公开、公平、合理地发放到渔民手中,渔业部门制定了《2008年东莞市渔用柴油补贴实施方案》,严格按规定执行补贴资金发放程序,渔政人员认真对每艘渔船进行审核。除申请、受理、审核、报批外,还进行了公示,务求使油补资金“好、准、快”地发放到渔民手中。

  此外,涉渔收费一直是渔民关注的焦点问题,为切实减轻渔民负担,东莞渔民出海生产继续实行“零负担”。今年,东莞继续采用“先征后返还”的方式,对本市户籍渔民减免包括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渔业船舶及船用产品设施检验费、船舶港务费等五项涉渔收费。渔民先按规定上缴涉渔收费,经市海洋与渔业局核实全市减免对象后,财政部门把收费直接返还到渔民个人,切实减轻渔民负担。近日,市财政将拨出2007年涉渔收费返还专项资金100多万元,受益渔船达588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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