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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月42人死于车祸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1月06日01:47  南方日报

  八成“杀手”是外地司机,违法行驶是肇事主因

上月42人死于车祸
货运车、客车是交通事故中的主要肇事车型,摩托车负有责任的事故有所下降。苏仕日摄

  本报讯(记者/欧雅琴通讯员/闫海滨)尽管无特大交通事故发生,但上个月东莞还是有42人死于交通事故。笔者昨日从市交警支队了解到,东莞市上个月发生了交通事故413宗,造成42人死亡,451人受伤。交警提示,目前客货运输逐渐进入全年最高峰,给交通安全带来了不利影响,司机驾车出行要注意安全。

  事故多发晚上6时后

  据交警支队统计,东莞市10月发生交通事故413宗,造成42人死亡,451人受伤,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5.70万元,与去年同期对比,分别下降8.02%、17.65%、5.85%、34.38%。2008年10月无特大交通事故发生。

  在各种事故中,司机违法行驶依然是肇事主因,车辆不按规定使用灯光、超速行驶、酒后驾驶、逆行、抢行、违法占道行驶、未按规定让行等违法共引发交通事故343宗,死亡34人,分别占交通事故总数的83.05%、死亡人数的80.95%。

  上个月交通事故发生次数最多和死亡人数最多时间段都在18时至21时,共发生交通事故94宗,占事故总数的22.76%,死亡12人,占总数的28.57%。由于进入秋冬季,天黑得早,市民晚间活动的时间提前,事故多发时间段也较夏季提前了1小时。

  “杀手”多为外地司机

  10月份逢“十一”、重阳节,各地来莞车辆增多,外地驾驶员成“杀手”的现象也增多。统计数据显示,10月份外地司机负有事故责任的交通事故299宗,造成35人死亡,分别占事故总数的72.40%和死亡人数的83.33%。东莞驾驶员负有事故责任的交通事故114宗,造成7人死亡。驾龄在两年以下的驾驶员负有事故责任的交通事故93宗,造成6人死亡。

  由于治摩行动的深入开展,驾驶摩托车负有责任的事故也下降了。10月份共发生该类事故35宗,占事故总数的8.47%,同比下降44.44%;死亡4人,与去年持平,占死亡人数的9.52%;受伤57人,占受伤人数的12.64%,同比下降30.49%。

  客货车肇事多

  货运车辆、客车是交通事故中的主要肇事车型。10月份,在事故中负有责任的货运车辆和客车交通事故322宗,造成33人死亡,341人受伤,占事故总数的77.97%,死亡人数的78.57%,受伤人数的75.61%。其中,驾驶货运车辆(包括重型、中型、轻型、微型货车)负有事故责任的事故共有93宗,死亡18人(比去年增加6人),受伤99人。驾驶客车负有事故责任的事故有229宗,死亡15人(比去年减少9人),受伤242人。

  交警部门表示,目前客货运输将逐渐进入全年最高峰,公路客、货运量明显增多。东莞由秋季进入冬季,恶劣天气的增多也给交通安全带来了不利影响。正值预防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百日行动期间,交警部门将提高快速反应和现场处置能力,有针对性地加大路面管控力度,特别要加大对超速行驶、酒后驾驶等严重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抓好国省道、高速公路等重点路段以及大型客车、货车以及私家车辆的管控力度。

  ??事故案例??

  单方肇事担全责

  2008年9月26日10时10分许,驾驶人刘某华驾驶粤S/47272号重型厢式货车从广州往望牛墩方向行驶,该车核载4900千克,实载6330千克,途经广深高速公路南行望牛墩出口匝道路段时,该车左侧车身碰撞左侧护墙后坠落匝道高架桥底,造成该车驾驶人刘某华受伤送院抢救无效死亡,匝道外墙广告牌损坏,该车一定程度损坏。

  刘某华驾驶超载车辆没有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此事故为一方当事人过错导致的交通事故,依据有关规定,刘某华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乘“黑摩的”命归西

  2008年10月1日9时10分,刘某无证驾驶粤S号假牌二轮摩托车搭载着聂某芬,从万江往中堂方向行驶,该车没有后视镜,行至万江区老万道底路跨线桥路段往左向变道时,李某兵驾驶鄂S号重型半挂牵引车在左侧车道直行,两车发生碰撞,致使摩托车倒地,未戴安全头盔的乘车人聂某芬当场死亡,刘某受伤,两车不同程度损坏。

  由于驾驶的是假牌、没有后视镜且具有安全隐患的机动车,刘某驾行驶时未戴安全头盔,在变道通行过程中影响相关车道内的机动车行驶,刘某负事故的主要责任,李某兵负事故的次要责任,聂某芬不负事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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