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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岁男童命丧水坑”追踪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1月06日01:50  海峡都市报

  N见习记者 杨炯 本报记者 赵鹏云

  本报讯 吃人的水坑还在那里张着嘴!

  晋江池店镇茂厝村附近荒山,分布10个大大小小的水坑,两年内已吞噬两名孩童。目前,相关部门、单位尚未在水坑附近做任何防护措施,此事引发读者和网友热议。

  昨日,市民赵先生认为,没有设置任何防护设施,致使事故频发,“不是天灾,纯粹是人祸”。不少网友认为,相关部门应该早点行动起来,不能再让悲剧发生。

  厦门联合信实律师事务所律师陈昌明认为,土地产权的所有者,负有管理该土地的责任。此事件中的开发公司,明知道存在安全隐患却没有采取有力措施,对于这起发生在自己监管范围内的事故负有管理责任,而不是“道义上的责任”。同时,事件中的未成年人家属有监护责任,二者共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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