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色情小广告塞进采访车 是否属于“介绍卖淫”难界定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1月06日03:00  东方今报

  □今报记者/文图

  街头散发小广告按说已不是啥新鲜事,但近日有读者举报,光天化日之下,郑州街头竟有专门散发可“上门提供色情服务”的小广告,并且承诺“全是女大学生”。事情真是这样的吗?本报记者蹲点数日,终于逮到了发色情广告的一个团伙,并拨通了名片上的电话……

  现象 色情小广告塞进采访车

  11月2日18:28,一名读者报料:“郑州市经三路与金水路交叉口,有仨年轻孩儿在发色情名片,怎么没人管?”

  记者立即驱车前往,当采访车由西向东经过该路口等信号灯时,快车道上突然闪出三名男子,其中一人匆忙地往今报采访车内塞了一张花花绿绿的名片。

  记者看到,这张名片上印着一个半身的美女像。名片正面写着:“黄河旅游有限公司”,“本中心具有:青春、靓丽、文静、性感、智慧的她!伴游聊天、商务公关、形象代理及酒店……你将领略:当代大学生的风采!时尚白领的风韵!都市丽人的风情!”

  名片背面横排并列着4张美女图片,图片下的文字含义朦胧:“一见钟情大学生俱乐部、连接你和我沟通的桥梁,敞开你和我寂寞的心扉。今晚‘她’或‘她’恭候你的来电……‘她’或‘她’和你——相依相偎,陪你度过今夜的时光!(消费后可提供发票)”

  名片双面都印着绿色竖排小字:“24小时上宾馆酒店服务。”名片下还留有电话:“美丽激情预约尽在:13027756×××,13027757×××”。

  跟踪 警方逮住俩乱发名片者

  11月2日19:16,记者拨打110报警,然后站在路边悄悄观察3名男子的行动。只见三人并排走在快车道中间的隔离带旁边,一旦经三路与金水路路口的信号灯显示为红灯,三人立刻快步穿梭在等红灯的车群中,往汽车内散发名片样的小广告。信号灯一旦变为绿灯,三人就继续徘徊在路中央的隔离带旁边。

  19:28,3名正在发名片的男子中,有两人快速沿经三路向北奔跑。几秒钟后,一辆警摩风驰电掣赶到。在记者的示意下,民警驱车猛追俩逃跑的发名片男子。五六分钟后,在政四街上,民警迅速控制住刚才逃跑的男子。

  两名男子被控制住后,民警从年龄较大的男子身上搜出一沓厚厚的名片,名片内容与塞进今报采访车内的名片一样。

  盘问 发一天名片挣25元

  俩男子随后被带到郑州市金水公安分局花园路派出所,经审问,年龄稍大的男子自称叫康毅,20岁,山西长治人。康毅自称刚来郑州4天,之前在郑州市二马路劳务市场找工作。那天有个男子走到他身边说:“小孩,给你个活儿,发名片,干不?”康毅就跟了这名“老板”。“老板”对他们的要求是,每天发放三四百张名片,从19点发到21点半,按天发钱。当天结束工作后,老板指定一个随时变化的地点结账,每天付“工资”25元。

  最后,康毅透露:名片上的电话,就是他老板的电话,他们与老板单线联系,平常不见面。

  暗访开房间就上门服务

  11月4日16时许,记者按照名片上的第一个手机号码拨打过去,问都有什么服务。一个女子的声音非常热情地介绍:“做一次400元,包夜700元。我们这儿都是大学生,非常有气质。”“不是还有伴游聊天吗?”记者又问。女子忙打断了记者的话:“我们现在只有这两项服务,其他业务都暂停了。”

  女子告诉记者,他们提供24小时上门服务,如果记者现在需要的话,可以先订好酒店房间,只要是在郑州市区内,他们立马就近安排人员上门服务。

  11月4日17时许,记者在郑州市南阳路某酒店开好房间,再次拨通了名片上的电话。

  “请您先报一下酒店名字和房间号,我们得确认一下您就在房间内。”女子说。记者如实报出了酒店地址和房间号码。3分钟后,酒店房间的电话响起,记者拿起听筒,正是刚才那名女子的声音:“先生,您喜欢什么类型的?是活泼时尚一点的还是清纯可爱的?对身高和胖瘦有没有要求?”

  记者随口表示只要是大学生、长得漂亮就可以。女子称他们将立即安排一名身高168厘米的“在校大学生”上门为记者服务。

  当天18时14分,门铃响起。记者打开房门,一位20岁左右的长发女孩进门。女孩面部略施粉黛,上身穿黑色毛衣、下身穿黑色牛仔裤、脚蹬黑色皮靴,一进门就道歉:“对不起,这会儿是下班高峰期,让您久等了。”然后径直走进房间坐到床上。

  “我在××大学读大三。”女孩说。记者要看她的学生证时,女孩却声称来时走得太急忘带了,然后着急地催问记者现在“做不做”。记者故作犹豫,表示价钱有点太贵。女孩却说这就是“大学生”的价格。然后又催问记者“做还是不做”。

  记者借口回绝,女孩却要求记者付给她来回的出租车费用30元,并称这是行规。记者付给她30元后,女孩一言不发转身离开。

  警方 无法界定是否属于“介绍卖淫”

  这种在马路上发色情名片的行为该怎么认定呢?

  11月2日晚,郑州市花园路派出所带班所长说:“界定介绍卖淫,先要界定卖淫,而卖淫必须抓获色情交易的现场。”如果没有介绍卖淫的确切证据,应当认定这种名片是非法广告,应由市政执法部门来处理。

  而郑州市市政管理执法局人士介绍,平时对街头小广告的治理,仅限于马路两侧,而对于在马路中间的发广告者,则无法管理。即便是马路两侧,他们也是在事后清理,而对发名片广告的当事人无可奈何。

  郑州市交警支队人士说,这种发卡行为给交通带来了安全隐患,可依交通法规,对发卡者进行20元的处罚,但这种处罚难以起到应有的作用。他们正在拟对“发卡族”进行打击。A

  线索提供 申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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