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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嘉祥猥亵罪名不成立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1月06日03:20  华龙网-重庆晚报

  警方公布调查结果,受害者家属对结果持保留意见

  

林嘉祥猥亵罪名不成立

  新闻发布会现场

  昨日,深圳市公安局向媒体公布对深圳海事局副局长林嘉祥事件的调查结果,同时首次公布了一段历时55秒的视频资料。警方发言人称,事发当晚林嘉祥喝了8两白酒,属于醉酒,但经过大量调查取证,其所作所为不构成猥亵儿童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对林嘉祥作为领导干部和国家公务人员在醉酒后的失当、不检行为,公安机关建议由有关部门作出处理。

  警方调查取证161人

  10月29日20时58分22秒,深圳市公安局110接到市民陈先生报警,称其女儿在深圳新梅园酒楼科技园店里被人掐脖子,并往洗手间拖,怀疑对方意图非礼其女儿。南山公安分局高新派出所民警到达事发现场后立即开展调查,随后将相关当事人带回派出所作进一步调查。

  次日,南山警方组成专案组,进行了大量调查取证工作。截至目前,警方已对161人进行了调查取证,并提取酒楼监控视频资料2份、提取音频资料1份、提取林嘉祥血样1份。此外,警方还对事发经过进行了模拟。

  林嘉祥逃过刑事追究

  经大量调查取证,深圳警方认为,林嘉祥在事件中的所作所为已查清,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是林确实与小陈有肢体接触,但接触部位仅限于肩膀靠脖颈位置;二是小陈摆脱林嘉祥的地点距洗手间约8米远,但只能看到洗手间的指示牌,看不到洗手间的门口;三是林嘉祥身高1.79米、体重103公斤,小陈身高仅为1.48米,小陈能摆脱林的双手,表明林当时在小陈肩膀靠脖颈处施加的力量有限;四是现场监控摄录到的内容未发现林嘉祥有猥亵举动;五是经现场勘查及模拟事发经过,证实林嘉祥、小陈途经转往洗手间方向的转角处的时间极为短暂,小陈在此处挣脱林的双手后即转身跑步离去。

  发言人称,林嘉祥的行为尚不构成猥亵儿童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但其不当动作造成极坏社会影响,建议由有关部门作出处理。

  反应

  家属对结果仍持异议

  对于警方公布的录像,小女孩的父亲陈先生说,画面显示“林嘉祥双手搭上了女童肩膀靠脖颈处”,但该录像未记录到转弯后的情节。正因此,他提出异议“转角后发生了什么没有记录,这是核心情节,关键点未记录,持保留意见。”

  “女儿被猥亵,继而找机会溜走,这是事件的核心”,陈先生表示,双手搭肩到靠脖子的地方和“掐”是有区别的,录像记录林嘉祥双手搭上孩子的肩膀,孩子没有激烈反应也没有跑开,但后来哭着跑开了,这是为什么?陈先生表示,将咨询法律人士,以定夺采取何种方式继续追责。

  警方首次公布视频

  警方昨日首次公布了一段55秒的视频资料。在这段视频中,近端是大圆桌,最远端隐约出现一名高大白衣男子的背影,往画面上方移动并走出画面,他的两只手可以看出是抬起的状态。根据画面分析,该男子就是林嘉祥,他在行走过程中将双手搭在小陈的肩膀靠脖子部位,但林嘉祥整个身体几乎完全挡住了小女孩的背,因此画面中并没有看到小姑娘。

  整个画面很模糊,且林嘉祥出现在镜头中的时间只有短短10秒左右。

  据深圳商报、广州日报

  网络编辑:甘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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