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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昨日,重庆市五中院对在渝中区两路口打死凉粉摊主的城管协管员周鹏、代剑、肖在元做出一审判决:因故意伤害罪,周鹏被判无期徒刑,代剑被判有期徒刑12年,肖在元被判有期徒刑11年。
7月30日12时40分许,周鹏、代剑、肖在元巡逻时,发现刘建平与妻子袁某在人行道上违规摆设凉粉摊点,遂下车欲暂扣手推车,遭到刘举刀阻拦。3人将刘的刀夺下后,与刘发生抓打,并采取卡颈、拳打脚踢等手段对刘头面部、胸腹部等处殴打,致刘当场倒地。
周鹏等人立即对刘进行施救,并拨打120,肖在元、代剑等人将刘送往市急救中心抢救。刘经抢救无效死亡。经法医鉴定,刘系外伤致弥漫性轴索损伤死亡。
法院认为,刘建平不服处理,且持刀阻挠,有一定过错。此外,代剑有自首情节,肖在元在此案中作用相对较小,故分别做出判决。
综合新华社《重庆晚报》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