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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傅沙沙)酒后与奥运村执勤武警发生冲突,并打伤巡逻民警,昨天,曾负责奥运村演播塔转播工程用电的工人李某因妨害公务在朝阳法院受审。
李某今年51岁,事发前是北京市第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员工。今年7月1日,他正负责奥运村演播塔转播工程的现场用电,按规定工作期间不许喝酒,但他和同事还是在午饭中喝了一斤白酒。
检察机关指控,今年7月1日14时许,李某在奥运村中心区一路西门处,酒后与值勤武警发生冲突,并持木板欲殴打同事。朝阳分局民警程某上前制止时,被李某用拳头将面部打伤,经鉴定为轻微伤。
据李某交代,当天他们走到西大门,因另一名同事没带出入证,执勤武警不让进,他替同事出头和武警吵了起来。据受伤警察的证言,当时他巡逻到大门外,看见李某情绪激动,一个同事过来拉他走,李某不听,捡起一块木板就要打人。他在制止过程中被李某挥拳打伤脸部。
庭上,李某表示很后悔,并向受伤民警道歉。
本案昨日未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