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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表更换 2000业主现旧账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1月06日03:27  新京报

  本报讯 (记者贾鹏 实习生刘翠红)经过三天的交涉,朝阳区炫特区小区业主裴女士终于拿到了新装电表的电卡,与她一同拿到新电卡的还有另外数十户业主。但这些业主却面临着新的烦恼,由于电力部门称旧电表故障致计数不准,他们面临着数千元的“电债”。

  更换电表

  业主被索数千电费

  昨日下午1时左右,在炫特区小区11号楼外,几名业主从北京电力公司设在小区内的临时服务站,拿到了新装电表的电卡。

  裴女士说,11月3日发现自家电表被工人拆下,更换了新的电表,但电卡却没有交到自己手中。

  第二天,她到电力服务站要新电卡得知,要领卡必须先交几千元钱,“他们说这些钱是我欠的电费。”

  裴女士事后得知,被换表的业主占到9、10、11、12号四栋楼的大部分,粗略计算将近2000户。

  业主李女士也被告知欠下了大额电费,“8209个电字,4000多块钱。”李女士说,自己的房子30几平米,孩子常年出差,家里欠下这么多电费难以置信。

  另一名李女士2006年进住炫特区,也被告知欠下10000多度电。

  电表故障

  新业主不愿偿旧账

  经过询问,业主们得知,四栋楼的电表使用不久就发现故障,“电表的电子组和机械组不配套,用电走字存在误差。”服务站内一名工作人员解释,受故障影响的业主只有9、10、11、12四栋楼,少数业主发现后,已经主动要求更换了,但更多的业主则仍在“误读”电数,其中部分业主用了三四年时间。

  对此,李女士表示自己是从原业主手中买的二手房,交易时不知道电表有故障,并且自己定时交费续卡,即使存在误差,自己也不应该为原业主埋单。

  一些一手房业主也表示,收房时曾被承诺一段时间内免费用电,现在算旧账该把这部分电数扣除。

  不愿还债

  业主签下欠款协议

  在新装电表里,电力方给每户业主预存了50度电,如果不还电债,则不给业主新卡。面对断电风险,部分业主妥协交了电费,但裴女士等人质疑欠电度数,在交涉三天后,昨日拿到新卡,但仍与电力公司签下欠款协议。

  “欠的电费肯定要交。”昨日服务站的员工说。对于这种说法,裴女士表示愿意偿还部分电债,但要看到用电明细,知道哪些是自己欠的。

  昨日下午,北京电力公司朝阳区十里堡营业所工作人员表示,电表在使用之初就发现故障,但拒绝透露迟迟未更换的原因,并表示对于业主要求核算用电明细的要求,公司会尽快给业主答复,如不交欠款,仍要做出相应处理。

  ■ 电力说法

  补收电费合理应该

  昨日,北京电力公司表示,被更换的电能表属机电式电能表,根据计量原理及国家颁布有关检定规程,当电表电子部分出现故障时,计量及收费以机械计量为准。

  此电能表因厂家采购的光电转换材料在运行一段时间后可能失效,造成电子部分少扣减或不扣减,北京市电力公司发现此问题后立刻与用电客户积极联系,更换电能表,确保客户正常用电。

  关于电费收取问题,北京市电力公司有关人士表示,这要按照电力公司与居民签订的供用电合同来处理,收费是合理的,应该的。

  本报记者 杜丁 贾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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