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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车贼刚“甩”车主却遇警察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1月06日03:54  三秦都市报

  本报讯(张波 记者 郭红文)盗车贼骑着刚刚偷来的电动自行车准备逃离时,没想到被车主发现后在后面紧追;盗车贼“奋力”逃跑,好不容易以为车主追不上了正在暗自窃喜时,却遇到了一辆交警的车,被警车逼到路边当场抓获。一起看似小小的盗车案,牵出了盗窃33辆电动自行车的大案,26岁案犯因盗窃罪获刑12年。

  2008年3月4日15时许,符小伟伙同“李哥”、“梅哥”来到雁塔区西影路国美电器城附近转,想寻找盗窃电动自行车的机会,正好有一辆电动自行车停放在国美电器门口,车轮未上锁,符小伟三人分别站在车旁边,稍微保持一点距离,“梅哥”上前用螺丝刀拧车钥匙孔,然后向符小伟点头示意,符小伟很快上前骑着车准备离开。他没想到刚一骑上车,电动自行车主人就从国美电器里冲上来大喊“抓贼!”见此情景,符小伟加速骑车快跑,从国美电器沿西影路骑到光彩灯具城门口逆行向南。骑到亮宝楼时,符小伟以为车主已经追不上了,没想到这时突然开过来一辆警车,警车将他逼到了路沿上,符小伟连人带车都摔倒了。原来这是交警十一大队的交警驾车经过时,看到有情况后立即采取了措施,交警和车主随后一同将符小伟扭送到派出所。经鉴定,被盗电动自行车价值2125元,破案后已发还车主。

  被抓获的盗窃车贼名叫符小伟,只有26岁,化名黄坤,陕西省泾阳县人。看似一起简单的盗窃电动自行车案,警方却在进一步调查中,查出从2007年10月5日起,符小伟伙同“李哥”、“梅哥”(均在逃),在西安一些餐馆、广场、综合市场、医院、银行等门前,先后33次盗窃33辆电动自行车,将盗来的车销赃后赃款挥霍。经西安市价格认证中心鉴定,被盗电动自行车总价值57885元。

  雁塔区检察院后以盗窃罪对符小伟提起公诉,法院审理后,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12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罚金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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