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窨井“咬人” 能否先补井盖再研究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1月06日03:54  三秦都市报

  网友“利文”:马路上有一个井盖没有了,摔伤了骑自行车的,也掉进去过汽车轮子,行人的安全也没有保障。建议相关部门:凡是涉及人民群众安全的事情,不能拖延,要先解决,再研究。

  调查:井盖丢失问题应补救在先

  井盖丢失的事无法预知,但丢失后管理部门的补救及处理速度却是可以人为的。昨日,对于井盖丢失及补救处理情况,记者随机采访了20位市民,13位市民表示,一旦遇到这类事情,总会遇到维权困难,要么是受害人查不到责任方是谁,无处维权;要么是因相关部门一时查不清原因使井盖不能迅速补上,导致危险无法及时排除。

  管理者:防止井盖丢失政府有政策

  “为防止井盖丢失,市政部门曾相继出台过许多实用举措,目前井盖被盗案件已大量减少。”昨日,西安市市政设施管理局宣传部部长封正昌说,西安的城市道路设施中的井盖,分别来自供电部门、热力部门、自来水公司、天然气公司、其他专用井盖、市政排水收水井盖等多部门。市政部门于2007年与公安局成立了“打击偷盗市政设施办公室”;对废品回收站工作人员进行定期培训、不定期检查;陆续为道路排水井盖加装防盗链;将可回收的铸钢井盖更换为无法回收的复合型材料井盖;市民在投诉井盖问题时,市政部门接到投诉热线电话后,会及时告知井盖的产权单位或负责单位,相关单位须经过事实认定、调查的过程,才能由责任单位配备符合型号的井盖,并按照正常程序处理事故。要简化这个程序,必须要多部门沟通,统一管理,但就西安目前的管理现状看,我们还无法达到快速补装井盖、处理事故的效果。

  建议:井盖管理应有科学性

  市民陈先生建议:能否将井盖管理实行“首接负责制”和“推诿责任制”。“小小井盖的管理涉及这么多部门与公司,政府的管理应有科学性。”

  针对井盖丢失“咬”人的事件,如果您有更好的管理建议,请与本报联系。参与方式:热线电话:029-82267030;电子邮箱:yaowenbu2008@163.com。本报记者付亚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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