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借车过“车瘾”撞车伤3人

  “我借辆车来过‘车瘾’,没想到一下撞伤3个人……我自己没钱,我无脸见车主和受伤者呀!”弋志军开着借来的桑塔纳,同一辆机动三轮车相撞,机动三轮车上的3名司乘人员全部受伤。

  为了方便出行,甘先生购买了一辆机动三轮车。10月29日晚7时20分,甘先生拉着他的爸爸、妈妈回家,在经过银河路时,同一辆挂外省牌照的桑塔纳撞在一起,甘先生等3人全部多处受伤,其中甘先生的爸爸伤势最为严重,直到现在仍然昏迷不醒。

  在撞击中,桑塔纳也受损。车祸发生后,遂宁市交警直属二大队民警立即赶赴现场。交警直属二大队丁勇中队长等民警具体承办此案,丁勇把桑塔纳司机请到大队办公室询问材料。

  桑塔纳司机叫弋志军,今年34岁,前几年,弋志军拿到了驾照,但自己没有钱买车,“车瘾”一直没有过足。10月29日,弋志军找他的朋友借了一辆桑塔纳过“车瘾”,结果一下出了这么大的祸事。

  开着借来的车出事,谁来承担赔偿责任?昨日,遂宁市交警支队宣传科科长左春称:当事司机是第一民事赔偿责任人,车主是第二民事赔偿责任人。“如当事司机没有民事赔偿能力,车主就要承担连带责任。”左春称,有车族通过此事应警醒了,不要把车顺便借给别人,“弄不好你糊里糊涂就被别人笼起了!”对“借来的祸事”,弋志军说,对他来说是个教训,他无脸见车主,也无脸见受伤者,“车祸责任划分后,我还是要承担起该承担的责任!”

  记者汪仁洪

Powered By Google ‘我的2008’,中国有我一份力!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08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